据了解,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的政策消息:
关于补充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
池房金委〔2022〕6号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
为全面贯彻中央有关部署,落实相关文件精神,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为企纾困、助民安居的作用,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,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:
一、缴存职工家庭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情况下,购买首套刚需自住房且为首次申请住房贷款的,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贷款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元。
二、缴存职工家庭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情况下,购买绿色建筑、智慧住宅的,其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在原有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%。
三、支持商业银行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,依法依规提供合理的流动性支持。
四、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,全面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履约保证金。
五、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